欢迎访问本网站

 通知公告更多>>
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招标类>>国家法规>>正文

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(第十三批)的决定

2020年01月23日  阅读:(


《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(第十三批)的决定》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部长 刘昆

2020年1月23日

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(第十三批)的决定

为了适应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的需要,根据《财政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》,我部对截至2017年12月底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经过清理,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796件,其中,废止的财政规章24件,失效的财政规章3件,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521件,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248件。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。

附件下载:

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(第十三批).doc

 

上一条: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(2020年版)》的通知(财办库〔2020〕50号) 下一条: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(财库〔2019〕19号)

关闭